政策法规
2015年中考享受照顾性政策考生 “归侨青年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”身份确认开始办理
参加2015年中考享受照顾政策的苏州市区“归侨青年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”升学加分身份审核认定工作从2015年5月15日开始,到2015年6月5日结束。联系电话(市侨办侨政处):65116155,65111691,65220208。
一、办理地点:
苏州市区 (不含吴江区、吴中区、相城区) 学校的考生到苏州市侨办侨政处办理(苏州市锦帆路38号),领取并填报《江苏省归侨青年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申请表》2份、《居留签证情况及出入境情况记录单》2份(仅华侨子女需要填报)。
二、所需证明材料 :
(一)归侨青年加分身份认定需提供的主要材料有:
1.《2015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》2份。
2.按“填表要求”填写的《江苏省归侨青年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申请表》2份,在表上由所在学校证明学籍,加盖公章,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;
3.考生的《苏州市归侨证》(看原件,留复印件2份)。
4. 考生的户口本(看原件,留复印件2份)。
(二) 归侨子女升学加分身份认定需提供的主要材料有:
1.《2015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》2份。
2.按“填表要求”填写的《江苏省归侨青年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申请表》2份。(1)在表上由所在学校证明学籍,加盖公章,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;(2)考生其父母是归侨的一方单位人事部门意见,负责人签字,盖人事部门印。
3.考生父(母)的《苏州市归侨证》(看原件,留复印件2份)。
4.考生的户口本(看原件,留复印件2份)。
5.考生与归侨父(母)的关系证明原件1份、复印件2份。
(三)华侨子女升学加分身份认定需提供的主要材料有:
1.《2015年苏州市报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考生加分项目申请表》2份。
2.按“填表要求”填写的《江苏省归侨青年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申请表》2份,在表上由所在学校证明学籍,加盖公章,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。
3. 我国驻外使(领)馆提供的考生华侨父(母)在国外合法定居(永久或长期或连续5年<含>以上合法居留权)公证书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。
4. 考生华侨父(母)在侨居国合法定居(永久或长期或连续5年<含>以上合法居留权)证件复印件2份,并有资质的翻译社译成中文加盖印章的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。
5.考生的户口本(看原件,留复印件2份)。
6.考生与华侨父(母)的关系公证书原件1份、复印件1份。
7.考生的华侨父(母)的护照复印件(与下面填写的《居留签证情况及出入境情况记录单》相对应)2份及有关证明其在侨居国居住的材料2份(根据情况而定)。
8. 考生的华侨父(母)《居留签证情况及出入境情况记录单》2份。
[注:1.华侨身份的界定根据《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〉的通知》(国侨发〔2009〕5号)(网址: www.suzhou.gov.cn/asite/show.asp?ID=51582)的规定;2.华人子女参照执行。]